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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9016877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省属中职学校、省管技工院校,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定了2023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023年,全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382所,其中教育部门主管的学校263所[中职学校220所,高职学校(五年一贯制)41所,本科院校(五年制师范定向生)2所],人社部门主管的学校119所(技师学院13所,高级技工学校26所,技工学校80所),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2023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结果适用于2023年秋季招生,未列入名单的学校或教育机构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如擅自招生,属于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管部门将取消招生资格,撤销涉事专业,所招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享受国家中职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
二、本名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公开发布。各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将名单在门户网站和当地媒体上予以公开,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方便学生和家长做出合理选择,保障学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的权利。
三、各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统筹安排好招生人数。新设未满3年或处于整改期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相关学校做好招生工作。
四、各地要以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持续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附件-赣教职成字〔2023〕13号-关于公布2023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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