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55 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在 2022年5月7日之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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