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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9016877本专业培养音乐表演、音乐基础理论的艺术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艺术系科的后备生。
1.热爱音乐,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艺术品格
2.了解我国有关文艺的法律法规,熟悉文艺演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初步掌握音乐理论的基本知识,了解中外音乐的基础知识
熟悉音乐作品的语言、风格,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4.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旋律及风格特征,具有舞台基本形体表演技能,能够独立演唱和辅导他人演唱
5.初步掌握乐器的演奏方法和音乐表现的技巧,能独立演(伴)奏
6.能正确领会指挥对作品的阐释意图,进行演唱和演奏
7.能运用指挥初步知识与技巧,组织中、小型合唱合奏演出。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和声、声乐、形体训练、钢琴与伴奏、合唱指挥、器乐演(合)奏、作曲技术与理论、计算机乐谱制作、文艺学基础、中外音乐史。在校内进行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的表演训练;在校外进行表演实习、社会演出实践。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理论
演员证、歌唱演员、民族乐器演奏员、外国乐器演奏员
高职: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文艺团体、表演机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戏曲音乐伴奏、指挥以及相关的辅导工作。
声乐演员、器乐演奏员、歌唱演员(2-10-03-06)、民族乐器演奏员(2-10-04-01)、外国乐器演奏员(2-10-04-02)、其他乐器演奏员(2-10-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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